华夏时报 记者 刘佳 北京报道
作为执行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部门,中央银行的改革必须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,因此其结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,备受市场关注。
近日,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,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。其中,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、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,在31个省设立省级分行,在深圳、大连、宁波、青岛、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。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,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中心支行。
在北京社科院研究员王鹏看来,这是对央行体系内进一步调整,实施简政放权。他对《华夏时报》记者表示,整体看,央行恢复各省分行、减少各县支行,在增强服务效能的同时,进一步增加运行监管效能,对整体监管力量是一种提升。
设立省级分行
目前,央行机构设置情况为9大跨区分行和北京、重庆两家营业管理部。
这9大跨区分行分别为上海、天津、沈阳、南京、济南、武汉、广州、成都、西安。
其中,上海分行管辖上海、浙江、福建;天津分行管辖天津、河北、陕西、内蒙古;沈阳分行管辖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;南京分行管辖江苏、安徽;济南分行管辖山东、河南;武汉分行管辖湖北、湖南、江西;广州分行管辖广东、广西、海南;成都分行管辖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;西安分行管辖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,新疆。
与此同时,在9大跨区分行之下,设立了深圳、青岛、郑州、合肥、长沙等25个中心支行,作为次一级的管理机构。